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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将严管无人机销售使用

发布日期:2017-12-06  来源:千山晚报我要投稿我要评论

随着科学技术快速发展,无人机正快速走进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今,婚礼、摄影现场等活动随处可见无人机。昨日,记者从全市民用机场净空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上获悉,为了确保鞍山地区空域安全,鞍山市将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制造、经营、销售、使用进行严格监管,同时将净空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巡查范围。

多部门联合保障净区安全

机场净空安全是机场的生命线,是保障飞行安全最重要的条件,维系着国家经济发展和国防安全的大局。目前,全市已开通5条航线,截至目前,机场完成旅客吞吐量约19万余人次,创历史新高。为了确保空域安全,我市将按照《辽宁省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办法》,将净空安全纳入城镇的总体规划中。严格净空保护区域建设项目的净空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履行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监管职责。进一步落实机场管理机构净空安全责任和净空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净空保护区定期巡视检查和报告制度,严格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并将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登记建档,及时通知执法部门。

看看哪些地方是“禁飞区”

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我市已经将净空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巡查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和督促检查,推动责任落实。

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根据辽宁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的通告》,我市禁飞区域为,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军用机场的净空保护区;政府机关、军事机关、军事设施、外国使领馆、水电油气设施、危化品单位等重要部位;机场车站、港口码头、景点商圈等人员稠密区域;大型活动、重要赛事现场,以及政府临时公告的禁止飞行区域。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升放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的,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链接:https://www.81uav.cn/uav-news/201712/06/28700.html
标签:  无人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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