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龙脉鑫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2016年8月25日,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正义,本公司就与零度智控(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度智控)合同纠纷一事,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海淀人民法院已受理我司诉讼并于当日立案。
(一)本次诉讼有关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原告:北京龙脉鑫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吉正
被告:零度智控(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建军
案由:合同纠纷
受理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二)本次诉讼的事实与理由
本公司(原告)与被告零度智控在2014年11月7日签订了《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被告授予原告为多旋翼系列产品的国内(中国区域)一级代理商资格,原告向其直接客户销售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被告推出的产品,并提出相关的售后服务。协议有效期为36个月,自2014年7月2日至2017年7月1日。
协议第2.1.6条约定:“ 在履行本合作协议过程中,甲方(即被告,下同)保证每年出2款以上的整机新产品。”
第2.1.10条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保持市场良性竞争甲方不得发展超过5家一级经销商;新进入一级经销商全责与本合同一致,签订时间为1年,其中半年为考核期。”
第2.1.12条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授权乙方(即原告,下同)开拓二级经销商,以二级经销商管理细则为准,甲方不直接对接与干预。”
第2.1.14条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按照产品列表划定的经销商独家渠道产品(行业应用产品除外)供应给乙方及其他一级经销商,不得擅自出货给列表中除一级经销商以外的第三方,违反此规定甲方需支付除货款外的产品零售价双倍货款给乙方作为赔付。”
第5.2条约定:“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逾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符合约定或者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然而被告零度智控在2014年至今两个年度没有任何整机新产品更新;被告官网上显示连原告龙脉无人机在内的为三家授权一级经销商,实际上被告零度智控已经直接合作了淘宝、天猫、京东、腾讯、国美、苏宁、大中电器以及国代、省代等多个销售渠道,已经超出了协议约定的五家限制;被告零度智控还在北京国美马甸新活馆等多个北京地区开设实体店销售零度产品;在北京发展多家线上经销商,已经全面破坏了在各一级经销商所在城市不得发展其它经销商的约定;且原告发现被告于2016年推出DOBBY(多比)自拍口袋无人机,但未提供给原告,而是在淘宝众筹上以厂家直售形式预售多比无人机共计人民币16691443.00元整,并在淘宝、天猫、京东等线上销售平台进行厂家直销,严重造成了原告的损失。
(三)诉讼请求
1.请求事项:依法判令被告按照《产品代理销售协议》向原告赔偿人民币1000万元;
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二、对各位正在销售多比的友商的重要提示
鉴于我司已对零度智控提起合同纠纷诉讼,而DOBBY(多比)自拍口袋无人机(以下简称多比)系涉案纠纷的重要产品之一,根据我们与零度智控的协议约定,除零度智控原一级经销商(即北京龙脉无人机、深圳EB模型、山东新动模型)外的其他经销商,均涉嫌侵权销售零度智控多比无人机,且销售多比的行为将会对我司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我司已对部分经销商发出了律师函并敬告停止销售行为。现我司再次郑重告知各涉嫌侵权的经销商,若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的7日内仍不停止销售行为,则对于扩大的损失,我司将寻求法律途径依法追偿。若各位友商有任何疑义欢迎联系我司,我司将提供上述协议原件以及其他文件以供评估法律风险,敬请各位友商引起重视,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以免诉累。
三、诉讼对本公司可能会造成的影响
去法院诉讼一直是我们最不想使用的一种方式,本公司自代理零度产品以来,一直致力于零度品牌的建设和零度产品的销售,为此鞠躬尽瘁、倾尽全力。今年四月起我公司面对即将违约的零度智控进行了多次沟通,均没有任何进展。我们非常惋惜会走到现在的局面,但事出无奈,零度态度傲慢强硬,我们只能走到这最后一步,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这个诉讼不会影响到我们公司的任何日常工作,所有在售产品和服务都照常进行。目前龙脉无人机在售零度智控产品包括除多比外的飞控、整机以及云台等各类无人机产品,本次诉讼不会造成零度产品销售上的影响。龙脉无人机全体员工将用加倍的工作热情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此前及未来在龙脉购买零度产品的用户会一直享受我们完整的售后服务,均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起诉书
2、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3、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
北京龙脉鑫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