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对付“老赖”也是蛮拼的 无人机都用上了
河南商报记者王琦
对付“老赖”,不下狠招是不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要被判刑,这被认为是督促“老赖”还钱的一个“杀手锏”。
7月27日,省高院公布我省上半年执行工作情况,并发布了10起拒执罪典型案例,“老赖”最高被判处了两年十个月的有期徒刑。
【让“老赖”无路可逃】
法院买无人机高空取证
被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不是什么光彩事儿,“老赖”会因此“生意丢单子、投标没位子、人前丢面子”。
据悉,全省法院将拓宽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范围,为“老赖”打造无钱可赚、无心可安、无福可享、无路可逃的“四无天地”,构筑“不敢赖、不能赖、赖不起”的天罗地网。
省高院党组成员、巡视员蒋克勤介绍,目前,各级法院采取的方法是:报纸网站“晒老赖”、官方微信“转老赖”、广场屏幕“播老赖”、街头巷尾“贴老赖”。
郑州法院系统、襄城县法院还配备了十多架无人机等高科技工具,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排除干扰从高空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地摄录取证。
据了解,上半年全省有17248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来看几个案例
转移300万冻结款被判二年十个月
登封市人民法院受理王国强、倪国跃与邓松峰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并于2013年12月25日将邓松峰在A公司的300万元工程款予以冻结。然而,2014年7月14日,邓松峰在明知该工程款已被冻结的情况下,仍将其非法转移给他人,致使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无法执行。法院认为,邓松峰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冻结财产罪,且其到案后拒不认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
卖掉被查封的猪被判处拘役4个月
张亮泽和王玉泽、王中里有借贷纠纷。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3月26日判决后两者偿还张亮泽借款15万元及利息。
2012年8月29日,法院向王玉泽送达执行通知书,并于当日查封了其养猪场的成猪104头。可是,王玉泽仍将查封的成猪出售。案发后,王玉泽偿还张亮泽借款5万元。之后,王玉泽还是被法院司法拘留15日。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王玉泽如实供述罪行,并将剩余执行款10万元交至法院。法院于今年6月23日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王玉泽拘役4个月。
有钱不还转移工资被判了一年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李贵平与原告胡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于2014年10月10日判决李贵平付给原告胡某各项费用92066.18元。
李贵平为逃避法院执行,将其在内蒙古达拉特旗苏家沟煤矿工资收入转移至其弟的银行账户内。法院认为,被告人李贵平主观上具有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故意,故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10日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李贵平有期徒刑一年。(线索提供:刘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