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据传输链路协议研究。
实现无人机的通用化与互操作首先必须实现在物理层上,也就是数据链路的通用性,包括频段、信号格式、数据格式等测控通信体制的统一,这是一切互连互通的基础。美军于1991年将通用数据链(CDL)确定为ISR宽带数据链标准,并发布了《CDL波形规范》,随后也得到了北约其它成员国的认可,并以该规范为基础,于2002年11月发布了北约图像系统互操作数据链标准STANAG AR 7085的第1版,2004年1月发布了该标准的第2版。为实现数据链终端间的互操作,使从空中发送的图像和管理数据能够根据需要通过地面/海面指挥、控制和链路管理数据终端进行分发,必须准确描述互操作所需的宽带数爆链的总体要求、系统功能模型、接口及其特性、保密要求、链路管理以及通信协议等通用技术规范,提高系统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模块化水平。
(2)“一站多机”高速数据传输技术。除了采用上述高速率数据传输技术以外,如果作用距离较远,测控站需要采用增益较高的定向跟踪天线,在天线波束不能同时覆盖多架无人机时,则要采用多个天线或多波束天线。在不需要任务传感器信息传输时,测控站一般采用全向天线或宽波束天线。当多架无人机超出视距范围以外时,需要采用中继方式。根据中继方式不同,又分为空中中继一站多机数据链和卫星中继一站多机数据链。